校园交通纠违通知
(车主联)
编号:
车主:
您的机动车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被学院巡逻保安发现违反了学院《校园交通禁令》(详见背面)第 条并被锁车。请您持本通知先经所在部门(或联系部门)领导或巡逻保安签字,再到学院保卫处接受宣教处理,您的机动车于宣教处理结束之时起2小时后开锁放行。
部门领导签字:
巡逻保安签字:
保卫处领导签字:
保卫处签字时间: 年 月 日 时 分
湖南警察学院保卫处
2018年 月 日
说 明
部门领导签字车辆包括本部门教职工、本部门联系管理的非师生员工、校外来本部门联系办事人员的违规车辆。
巡逻保安签字车辆仅限部门领导签字车辆以外的其它违规车辆。
校园交通禁令
1、禁止机动车停放校园(含校门外前坪)非停车场或停车场内非停车位。
2、禁止机动车擅自驶入、停放校园封闭区域。
3、禁止机动车不按校园交通标识标线顺向行驶。
4、禁止机动车超速行驶(超过15公里/小时)。
5、禁止机动车长时、连续、急促鸣笛。
6、禁止机动车车主冲撞门卫、不服管理。
7、禁止校园其它交通违规行为。
凡违反本禁令被学院巡逻保安发现并锁车者,一律自学院保卫处宣教处理结束之时起2小时后开锁放车。
湖南警察学院 2018年4月3日
校园交通纠违通知
(存根联)
编号:
违规车牌:
发现时间:
发现地点:
违规事项:
纠违次数:
纠违时间:
纠违保安:
纠违结果:
车主姓名:
所属部门: